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茌平区法治为民办实事案例展示之四:桑榆不晚 为霞满天——茌平区擦亮“法援银龄”法律志愿服务品牌
作者:小编    所属栏目:【案例展示】    时间:2025-02-02

  据统计,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21.1%,养老、医疗、财产继承等领域的法律纠纷频发,如何高效、便捷地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,成为摆在社会面前的一道现实考题。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,老年人权益保障成为法律领域的热门话题。尽管目前对老年人维权的问题总是放宽经济尺度,确实也使一些在经济贫困线边缘的老年人获得援助,但因为对经济困难的衡量标准不一,使得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在实施上存在差距。老年人受年龄、身体条件、空间、认知等因素限制,遇到法律权益侵害时,不知、不懂如何寻求法律援助,当到了听闻后“被援助”时就为时已晚。

  所以,如何聚焦老年人群体法律援助需求,尤其针对高龄、失能、困难、残疾等老年人“急难愁盼”的法律援助诉求问题,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门槛,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,畅通老年人绿色通道,成为了摆在茌平区法律援助工作面前的一道难题。

  为此,茌平区将“法援银龄”法律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,不断强化服务机制、完善服务细节、扩大品牌影响力,让法律的阳光洒落到老年人心田。

  该项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司法厅、省民政厅的认可,聊城市茌平区“桑榆不晚 为霞满天 茌平区擦亮法援银龄法律志愿服务品牌”入选山东省司法厅、山东省民政厅发布《关于“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”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》(鲁司【2024】48号)十佳工作案例。

  一是出台《茌平区关于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》,确立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。以经济困难的老年群体为关注重点,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。全面落实“首问首接制”、“一次性告知制”、“公开承诺制”、“限时办结制”,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,推出法律援助电话预约、网上预约、上门服务等形式。

  二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实行优先接待、优先受理、优先审查、优先指派。优先指派熟悉老年人权益保护,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援助律师承办案件,做到指定专人负责、简化程序、理、全程监控,受理申请后在3日内审查完毕。

  三是在14个乡镇(街道)组建了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法律志愿服务队,选聘辖区内的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教师、老军人、老族长,激发他们“老骥伏枥,志在千里”的生活激情,发挥他们既擅长涉老法律服务,又了解老年人心理的优势,将法言法语揉进接地气的身边案例,让法律入耳入脑入心。

  一是健全维权网络。构建区镇村“三级法律援助”网络,扩律援助辐射面。联动区老龄委、民政、残联等涉老维权部门,建立老年人法律维权信息的收集、分析和研判制度,不断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成效。

  二是定期组织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成员、律师等开展涉老法律援助座谈,及时了解涉老援助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并加大案件回访力度,确保每一位老年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。

  三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接受能力,把法律知识融入小视角,以真实的事件作为讲解案例,通过生动有趣的互动讲座和“一对一”咨询等方式,让老年人易懂、易接受。

  一是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活动,在老年人聚集地开展网络、电信诈骗等宣传教育讲座,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、现场答疑。针对老年人比较关心的继承、赡养、社会保障、分家析产等问题,组建法律专家服务团队开展送法进社区、敬老院等活动,强化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能力。

  二是结合乡村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、村居法律顾问等,一同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,重点讲解和普及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、《法律援助法》等基础知识,围绕医疗、赡养、财产继承和监护、电信诈骗等老年人关心的内容,为在场老年人解答咨询。

 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,线上依托“茌平司法”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老年人法律援助相关宣传内容。线下以“五老法援银龄”品牌为依托,利用重阳节、敬老月等特殊时间节点,积极开展“法律援助 助老护老”服务行动。

  2024年以来,茌平区开展涉老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,解答咨询70余次,受理老年人援助案件66件,办结60件,案件满意率100%。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法律志愿服务队与法律援助的结合,体现了法律援助“应援尽援、应援优援”的服务宗旨,也彰显了老党员、老干部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、服务中心大局的使命担当。

  2016年,金楼村44户村民陆续将84.67亩土地出租给山东元宝枫农林科技有限公司。自2019年10月至今,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租金,金楼村44户村民要求与其解除合同,支付欠付租金、及时清除种植物,将土地返还金楼村44户村民并赔偿损失。

  2023年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,判决:承包公司支付租金440234.63元;返还租赁土地82.09亩,清除土地上的种植物使其具备耕种条件;赔偿占用土地期间的损失。判决下发后,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,更未清理土地。44户村民对山东元宝枫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。判决书下发后过去近一年的时间,本案的执行工作均未任何实质性进展。

  2024年3月份,该村村民代表,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,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。中心通过了解案情,受理了此案,并启动法律援助程序,指派资深律师承办。村民们希望法律援助中心能够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,以强制清除82.09亩耕地上的树木,返还租赁土地。他们迫切希望尽快让土地得以复耕,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。

  考虑到涉及村民中绝大多数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,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出五老“法援银龄”法律志愿服务队陪同承办律师到金楼村44户村民了解情况后,形成了初步的代理方案。既然公司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,逃避法院执行,那么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能够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。律师向法院递交了《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》后,法院便依照程序向相关股东进行了送达。期间,执行局对涉案苗木进行了两次的拍卖,均流拍。那么对于评估价值为438235元的苗木如何处置,也成了难题。区司法局对此案非常重视,多次进行勾通,执行局也把此案列为重点办理案件。经过与法院领导探讨方案,大胆实行一元起拍的拍卖程序,对案涉土地种植物无保留价拍卖。

  2024年8月25日进行了网上拍卖,拍卖当天10人报名,172次出价,5922次围观,最终以 117001 元的价格拍卖成交。法院在拍卖公告上也明确:竞买人竞买成功后,需于2024年9月20日前把所买地上树木清除干净、达到复耕标准。

  截止2024年9月20日土地已经清理完毕,达到了复耕标准,拍卖款也已发放到村民手中。另外,法院也对追加被执行人进行了审理,作出对申请执行人金某某等44人承担清偿责任的裁定。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,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,帮助解决法律问题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。

  “养儿防老”是中华民族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道德观念,赡养父母、孝敬老人也是法律规定的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,“养儿难防老”、“养儿不防老”的问题却屡见不鲜。张大娘今年年过七十,她与丈夫有二子一女,均已成家,其丈夫和长子去世多年。张大娘体弱多病,生活难以自理,一直由女儿照顾。因为患有高血压、糖尿病合并各类并发症,张大娘需要支出大量的医疗费以及治疗器械费用,然而作为小儿子的孙某某却在父亲去世后对于母亲几乎不闻不问,不尽赡养义务,也不支付赡养费。无奈之下,张大娘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。

  区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张大娘年事已高、行动不便,当即为其开启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——“即时受理、即时审批、即时指派”。选派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当天便与张大娘进行了约见,详细了解张大娘的家庭情况、生活情况以及身体状况,询问张大娘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证据情况,讲明了有关子女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并进行了网上立案。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走访了受援人的邻居,了解了被告孙某某不赡养母亲的原因和情况,为案件的推进找到了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。

  在诉前调解阶段,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向被告孙某某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讲明了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。孙某某作为受援人张大娘的儿子,应感念母亲的养育之恩,从精神和物质层面对母亲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。尽管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在法理和情理上对孙某某进行了充分地劝说,但孙某某却仍以其经济条件困难为由,拒绝支付赡养费,在诉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下,本案转入正式立案。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,儿子孙某某以张大娘占有其父亲遗产为由起诉,要求分割父亲遗产,这使本案变的更加复杂起来。为了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,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对案件进行了并案分析,并针对被告在诉前调解阶段的陈述和提交的证据,与受援人进行了沟通和核实,进一步强化了本案的相关证据,从法理和证据上为案件做足准备。

 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,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紧紧绕婚姻家事案件特点,本着维系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,结合法、理、情三方面指出:虽然被告孙某某身患疾病、收入不高,但不能因此作为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,且受援人主张的赡养费并不高,被告应感念母亲的养育之恩,根据自身的情况,在精神和物质上力所能及的尽赡养义务,而不能多年对母亲的生活不管不问,不尽半点赡养义务。最终法院采纳了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的代理意见,判决被告孙某某应对受援人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。对于孙某某起诉张大娘继承纠纷一案,在“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充分的释法说理和调解劝说下,孙某某也感念到母亲含辛茹苦抚养其长大的不易,以撤诉告终。

  申请人张某是一名木工,系进城务工人员,在2023年6月至9月期间,被申请人钱某峰雇佣张某在其承包的工地建民房(位于顺文区南彩镇河北村)进行工作,双方约定的日工资为350元,被申请人钱某峰仅给付了部分劳务费,尚欠12520元,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,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。

  2023年底,张某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,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案情况并不复杂且诉讼标的较小,但因申请人家庭困难,年龄也大,经济压力重,并且认为被申请人钱某峰侵犯了申请人张某的合法权益。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遂将本案指派给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。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会见了申请人张某,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,认真倾听申请人张某的诉求,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,表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。

  在多番沟通努力协调下,当事人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如下:一是认定钱某峰与张某劳务款12520元,钱某峰自愿于2024年2月25前支付张某劳务款12520元;二是如钱某峰未按第一条约定足额支付,钱某峰自愿承担违约金1000元且张某可就剩余劳务款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法院执行;三是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

 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增加,不少老年人参与社会劳动,实现老有所为。但是,老年务工人员因文化水平有限、经济困难等因素,维护自身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面临诸多挑战。本案中,张某系老年务工人员,文化水平不高,没有专业人员的帮助难以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有效进行维权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五老法援银龄”服务队为其依法代理维权,有效维护了老年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  原标题:《茌平区法治为民办实事案例展示之四:桑榆不晚 为霞满天——茌平区擦亮“法援银龄”法律志愿服务品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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